放置2小时后进行第1次放电检查,如达()小时,才50±0l伏电压充电15小时后,转入使用。之后按“日常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矿灯初充电()小时后,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电2小时,使电池内电解液均匀。
矿灯放电后,3天内未充电的矿灯应立即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蓄电池第一次放电试验结束后,进行正常充电前应检查每节电池()。
矿灯在一天内暂时不使用时,充电架上的电源不必中断;但某些矿灯如有几天暂时不用,则矿灯充电()小时后,即可把灯头逆时针旋转180°断电。
长期搁置不用的矿灯电池应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酸性矿灯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48小时;碱性矿灯按过充电制充电。
矿灯在初充电过程中,不得中断充电电源。
KTSG-102酸性矿灯充电架供4V酸性矿灯充电用,具有自动恒压功能,并备有手动调压方式,适用于矿灯的日常充电和初充电。
铅酸蓄电池初充电完成后,第一次放电应放出额定容量的()。
蓄电池初充电后应接着进行初放电,搁置时间最多不超过()小时.
矿灯充电架用于矿灯初充电时,应将直流输出电压调到()V,但充电电流不得大于102A。
放置()小时后进行第1次放电检查,如达11小时,即可在50±0l伏电压充电15小时后,转入使用,之后按“日常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矿灯蓄电池的充电从性质上区分有初充电、正常充电,均衡充电。
新矿灯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小时。
矿灯完全放电后,充电()小时才能下架使用。
酸性矿灯初充电时,要把电池向后倾斜()度,向内注液。
矿灯储存要求,充电后应放置在()的干燥、清洁、通风的环境中。
对放电后的蓄电池,必须在短时间内进行充电,最长滞延()小时。
酸性矿灯充电完毕放置1~2小时,测定点灯时间,在五次充放循环内,点灯时间达到(),而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即可正常使用。
矿灯装配时,装配完毕,检查液面合格后,然后将矿灯放在充电架上充电()小时,充完后,测定电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应加以调整,合格后做放电试验,放电时间不得小于11小时,放电容量达到标准后即可投入使用。
KL型冷光源安全矿灯一次充电后,可放置()个月,放置前充电应充至()。放置期过后仍需放置需要再次()。
铅酸蓄电池初充电结束后,电解液的密度及液面高度需调整到规定值,并应再进行()小时的充电,使电解液混合均匀。
KL型冷光源安全矿灯有过放电保护,当矿灯照明放电电压降至()V时会自动告警,应尽快充电。
蓄电池放电后,应在不超过24小时的时间内进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