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kg/m及以上钢轨,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正线上的道岔,基本轨垂直磨耗超过()时,禁止使用。
钢轨顶面擦伤的重伤标准: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深度超过lmm,其它线路超过2mm。()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道岔基本轨顶面擦伤深度达到(),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线路允许速度160km/h≥vmax>120km/h,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长度超过()mm且深度超过3mm时为重伤钢轨。
线路允许速度160km/h≥vmax>120km/h,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长度超过15mm且深度超过()mm时为轻伤钢轨。
线路允许速度小于120km/h的线路,道岔基本轨顶面擦伤深度达到(),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在列车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判为重伤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时为轻伤钢轨。
在容许速度大于120km/h而小于160km/h的区段,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应为轻伤。
在列车容许速度大于120km/h而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1mm判为重伤。
在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线路上成段更换钢轨,开通后放行列车或单机的速度阶梯是()。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无缝线路上,钢轨顶面凹凸矢度不得大于()。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时为重伤钢轨。
线路允许速度160km/h≥vmax>120km/h,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长度超过()mm且深度超过3mm时为轻伤钢轨。
钢轨顶面擦伤,容许速度在120~160Km/h的线路,深度超过()时,为重伤钢轨。
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达到()时属轻伤钢轨。
钢轨顶面凹凸矢度,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不得大于(),其他线路不得大于0.5mm。
在无缝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上,钢轨折断进行临时处理时,插入的短轨不得短于()的同型钢轨
υmax≤12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达到轻伤标准
在列车容许速度大于120km/h而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1mm判为重伤。()
允许速度为120km/h及以下的线路,钢轨顶面波浪型磨耗谷深直过时,为钢轨轻伤()
线路上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线路允许速度和轴重相适应。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应采用60kg/m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及重载线路应铺设全长淬火轨。《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4.1条()
允许速度vmax≤120km/h时,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判重伤。《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4.3条
160km/h≥υmax>120km/h的线路,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mm,达到重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