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经营()、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中添加(),可增加饲料的能量,在加工过程中防止粉尘和物料分级,还可以提高颗粒饲料产品的质量。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1999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可以为()生产定制产品。
凡列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及农业部公告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是安全的,企业可以在所有饲料产品中添加和使用。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按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可以为大型养殖场定制饲料产品。
饲料标签标准规定了商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要求以及标签标示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不适用于合同定制饲料、自用饲料药物饲料添加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检验化验员,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与生产产品相关的省级以上医药、化工、食品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类职业资格证书。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定制企业可以向合同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
《条例》规定: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以及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按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下列()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只要经动物饲喂试验和质量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就可以投入生产和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并会同同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抽查结果。
饲料标签标准规定了商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要求以及标签标示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不适用于合同定制饲料、自用饲料、药物饲料添加剂。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实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添加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其标签上必须标注()字样。
按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有以下()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为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定制产品的,定制产品可以不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以下罚款。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定制企业向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