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企业接受的机器设备投资,其增值税税额不能计入实收资本。()
如果合同约定的价值公允,一般纳税人企业接受原材料投资时,计入实收资本的数额应该与原材料的合同约定价值(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致。()
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8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利润6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甲、乙、丙决定重组公司,吸收丁投资者加入。丁投资者投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合同约定的价值为3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接受丁投资者后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且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则A公司接受丁投资者投资时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为()万元。
企业接受的投资者以原材料投资,其增值税额不能计入实收资本。()
甲有限责任公司于设立时收到A公司投入的原材料一批,协议约定价值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A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协议约定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甲公司应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原材料投资,其增值税额不能计入实收资本。()
甲公司成立时收到某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一批,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00000元(不含税费),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准许抵扣),甲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元,该投资者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甲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不正确的是()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允价值相符,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2012年)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1年1月设立时接受一批原材料投资,实收资本入账金额为()。(假定不产生资本公积)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入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A公司设立时接受B公司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为100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应贷记“实收资本”100000元()
甲公司成立时收到某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一批,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00000元(不含税费),增值税额为17000元(准许抵扣),甲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0元,该投资者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甲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不正确的是()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 100 000 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 120 000 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 )元。
【单选题】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00元,A公司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和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金额是()元
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材料出资,投资双方确认其价值为 1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 13 万元。乙公司通过该项投资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占 有的份额为 80 万元。甲公司在编制会计分录时,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贷方的金额为()
甲公司初始设立时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非专利技术一项,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均为50000元,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 000元(由投资方支付税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投资额未超过其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实收资本金额为()元
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00元。A公司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和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金额是()元
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000元。A公司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和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金额是()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的金额为()元
A公司收到甲企业作价投入的原材料一批,投资各方约定资本额按照资产价值确定,约定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6万元。A公司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