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承担连带责任。( )
下列不得作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的是()。
下列不得作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的是()
甲、乙、丙于2004年3月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0月,该公司又吸收丁人股。2009年12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乙以房产出资100万元,公司成立1年后查明,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70万元。乙应当以其个人财产补交,甲、丙不需承担责任。()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2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
甲乙设立一有限公司,甲出资著作权作价5万,乙出资下列财产合法的是()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于2002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甲的个人财产仅为2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当A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对甲出资不实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丙于2002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甲的个人财产仅为2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对于股东甲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下列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出资财产的是哪些?()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甲、乙、丙于2003年3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承担连带责任。( )
强国挑战答题答案:甲、乙、丙三人设立合伙企业,下列哪项不能作为合伙人的出资?()
【单选题】陈家三兄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老大以房产出资50万,公司成立后又吸收孙某入股。后查明,老大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30万元,且老大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只有10万,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 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大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 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二、老三补足 C. 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二、老三和孙某补足 D. 老大无需补交差额,但应该更改公司的注册资本,且所更改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
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的债务;(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非货币财产的股东以外的公司设立时的其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关于子公司的财产性质、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公司成立3年后,吸收丁入股。后因公司债权债务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机器设备出资时值15万元,甲现可执行财产5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