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的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生产的在用汽车,应进行自由加速试验,所测得的烟度值应不大于()Rb。
对于装配点燃式四冲程汽油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汽车,CO排放高怠速限值为()(2002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N1类车辆)。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规定,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地区,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应不大于()(波许单位),适用于1995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在用汽车。
GB14761.6-93规定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汽车柴油机自由加速烟度低于()。
对于装配点燃式四冲程汽油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汽车,CO排放怠速限值为()(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M1类车辆)。
2006年9月8日后生产的加油机应具备()功能。
根据GB14761.5~93规定1995年7月1日以前定型的重型汽车,汽油车怠速CO排放应该低于()
1995年7月10日后生产的在用轻型汽油车(四冲程)的HC排放应小于()ppm。
GBl4761.5—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轻型车和重型车HC的限值()。
GB14766~93规定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柴油机自由加速时排放的烟度值低于()
1995年1月1日后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的,必须有();1999年9月1日以后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的还须具有()。
按《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的规定,自1995年6月30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按要求进行自由加速试验,所测得的烟度值应不大于()Rb。
根据GB14761.5-93,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车怠速时,CO排放不大于()。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2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在用轻型汽油车(≤6人座)的高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在用轻型汽车的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高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2004年9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低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
1995年7月10日后定型柴油汽车,烟度值排放应小于()FSN。
GBl4761.5—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1995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用轻型车和重型车CO的限值()。
1995年7月10日后定型的柴油汽车,烟度值排放应小于()FSN。
依据GB1476.5―93规定1995年7月1日以前定型的四冲程重型汽油车碳氢(HC)速成排放低于()。
1995年7月I日后生产的四冲程柴油机重型在用车的烟度排放标准为()Rb。
1995年7月1日后生产的四冲程汽油机轻型在用车,怠速时的碳氢化合物(Hc)排放标准为()10-6。
国产四冲程发动机在海拔1000米以下,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应不大于(),适用于1995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在用车。
美国环保局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汽油规则》,针对国产汽油适用单独基线标准,而对于进口汽油则适用固定基线标准。1995年3月25日和1995年5日,美国的传统石油贸易国委内瑞拉和巴西分别向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以下简称DSB)提出申诉,指责美国违反WTO基本原则,对其向美出口造成了损害。美国则认为,汽油规则属于WTO规则的例外,对于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健康是必要的,与保护易枯竭性自然资源相关,与对国内生产或消费的限制一起有效。DSB于1996年5月20日通过了上诉机构报告以及经上诉机构报告修正
1995年1月1日后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的,必须有();1999年9月1日以后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的还须具有()。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定,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 以及 2013 年7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 如果OBD 检查不合格时,判定排放检验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