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购进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 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货物运输专用发票5份,总金额7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3年10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元。
2014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领用其中的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2013年10月,甲烟草集团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1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企业将该批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800箱(250条/箱,200支/条),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当月对外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0年购进的送货用大货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当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大米,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万元;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17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则甲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是()万元。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委托加工成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将该批烟丝运回甲企业仓库,发生运费24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购入的生产设备,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78000元,支付铁路运费6000元,取得运输发票;销售旧货,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31200元;销售一批包装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9000元,增值税税额1530元;当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生产工具,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元。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大型超市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6000元,购进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800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80000元,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9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3年11月该超市应纳增值税()元
甲卷烟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销售给乙卷烟批发企业A牌卷烟1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对外零售A牌卷烟20标准箱,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零售额58.5万元。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某小企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甲材料计划成本每公斤为15元。本月购进甲材料9000公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10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则购进甲材料发生的成本超支差异为()元。
2009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领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5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2000元;销售旧货,取得含税收入26000元;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卷烟厂2月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8.5万元,当月生产领用80%。则当月该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是()。
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7月购进机械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6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500万元、期租业务收入300万元、打捞收入106万元。甲运输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某卷烟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8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40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48000元。(2)购进职工食堂用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000元。(3)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0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00元。(4)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2016年3月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取得含税收入166000万元,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时支付土地价款78000万元。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价款,取得甲公司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0万元,税额1200万元。4月购进小轿车一辆,支付含税合计价款22.6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注明
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一批烟叶,烟叶成本为17.4万元,将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2011年3月,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当月领用60%用于生产甲类卷烟。本月销售甲类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每标准箱250条,每标准条200支,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上0.003元/支)
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购进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货物运输专用发票5份,总金额700
我国甲烟酒批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批发销售A牌卷烟6000条给甲烟酒零售商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万元;批发B牌卷烟2000条给乙烟酒零售商店,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85万元,同时批发雪茄烟200条给乙烟酒零售商店,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0万元。甲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2018年2月,甲烟草集团公司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8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企业将该批洇丝加工成甲类卷烟800箱(250条/箱,200支/条),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00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收购凭证上注明烟叶收购价款12万元,价外补贴1.2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给运输企业不含税运费0.2万元,取得该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卷烟生产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