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某当事人因涉嫌杀人被逮捕,律师会见时,该当事人向律师咨询,如果一审判决死刑,可否上诉。律师答,可以上诉,因为我国刑事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 该律师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律师甲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在与当事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下列选项哪些是律师可以从事的行为?()
下列听证会举行的步骤,请按先后顺序排列:()。①经主持人允许,当事人、办案人员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可以向到场的证人发问②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③宣布案由和听证纪律④办案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顺序就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各自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关的问题进行辩论⑤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案人员、证人询问
在自诉案件中,代理律师在审判阶段的代理工作是()
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如果当事人同意,律师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下列选项中,律师可以接受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的案件是()
在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诉的,可以委托律师,也可以委托律师以外的人。
S市T律师事务所W律师曾经担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2年3月退休,2003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为了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案源,W律师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介绍现任S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级,在职时曾经对他们多方关照,现在也是有求必应,凡是S市法院管辖的案件,尽管推荐过来,保证可以维护其合法权益。W律师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律师甲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甲构成()。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律师代理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
如果自身利益确实和当事人利益冲突太大而无法回避时,需要向当事人及时披露,找到替代律师介入案件或者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咨询,例如案件可能涉及律师自身的财产减损或者投资收益等情形。
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可以强行要求当事人调解而不做判决。
案例: 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起经济纠纷涉诉遂委托吴律师全权代理,王某为表示感谢,在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律师办案费1万元,并声称不要任何票据,吴律师收受,并保证一定尽职尽责代理该案件。 问:吴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W市L律师事务所Q律师曾经担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2年3月退休,2003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为了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案源,Q律师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介绍现任W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级,在职时曾经对他们多方关照,现在也是有求必应,凡是W市法院管辖的案件,尽管推荐过来,保证可以维护其合法权益。Q律师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对判决或者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案件申请再审。()
A省某律师事务所未经批准擅自在B直辖市设立分所,并招聘一些人员,乔某即其中之一。乔某2003年参加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同时从某法院离职。2004年,乔某拿到律师执业证书并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乔某在其名片上明确记载:自己曾是法院法官,是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方面的专家。2005年,乔某私自接受某单位委托,并按照其与委托人协商结果收取了代理费。为加强委托人对自己的信任,乔某向委托人详细分析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并说自己办理的案件95%以上胜诉。请指出本案中违反律师法的行为并加以纠正。
张律师在代理一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时,发现承办案件的法官是大学同学,多次邀请该法官到某咖啡馆以“叙旧”为名谈案情。张律师的做法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