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是具体贯彻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该通知规定: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的()留归地方财政,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专款专用。
从1991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不管是上缴中央财政的部分还是留给地方政府的部分,都必须专项用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国土资源部平衡,专项用于各地耕地开发;留给地方政府部分进入地方财政,用于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自《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七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三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A省B县2005年共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0万元,按照规定,可留给A省B县人民政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补充耕地资金,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先行落实补充耕地,可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通过()方式取得的土地都是建设用地,不属于直接取得耕地,无论耕地占用税以何种方式缴纳,都应当适用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政策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其中上交中央财政和留给有关地方政府的比例为()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多少上缴中央财政,多少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属于闲置土地的范围。
为加强城市“菜篮子"建设,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除依法进行征地补偿、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什么费用?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百分之七十留给(),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53号)中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单位是()。
根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
【判断题】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