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银行应当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应当向银行提供()等信息,由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信息。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银行办理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项目结算项下的购售人民币业务,应视为对客户结售汇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境内银行从境外客户买入人民币,应视为()交易;境内银行向境外客户卖出人民币,应视为()交易。
下列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城市有()。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根据()制定的。
2009年7月2日央行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随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于6日进入实质运作阶段。《管理办法》强调人民币跨境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跨境贸易结算中人民币执行的职能是().
2010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放开至境内全部进口企业,出口试点企业扩大到()万家。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收入款项,境内代理银行应当将原始汇款信息传递给境内结算银行,以便于境内结算银行区别出该笔人民币款项的来源,并及时通知试点企业办理()
为防止美元币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近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等四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一措施有利于()①扩大我国商品出口,减少贸易顺差②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达到互利共赢③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④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目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地区已经扩大至全国。
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等五座城市正式启动。
《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摘要填空题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收入款项,境内代理银行应当将原始汇款信息传递给(),以便于其来区别出该笔人民币款项的来源,并及时通知试点企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增加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管理。
试点地区内的所有商业银行,均可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始执行。
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注意的有()
关于《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海关不负责审核进出口企业是否属于试点范围,是否在试点城市进行人民币结算,海关计算机系统不对具体试点口岸和企业进行逻辑控制。()
试点企业在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需要提供()
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初期,()家企业被列为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及有关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公告〔2009〕第10号,公布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关于《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人民银行负责控制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和境外地域范围,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异常情况反馈海关总署。()
()后,我国开始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结算的试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银行办理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项目结算项下的购售人民币业务,应视为对客户结售汇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境内银行从境外客户买入人民币,应视为()交易;境内银行向境外客户卖出人民币,应视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