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某个体经营部职员共6人,在该部经营者甲的带领下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此公安机关应当()。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小组讨论是指在一位主持人的带领下,一小组人围绕某个主题进行座谈讨论。下面对确保小组讨论效果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人力资源规划,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指导下,对企业在某个时期人员的()进行预测。
某个体经营部职员共6人,在该部经营者甲的带领下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此公安机关应当()。
某银行办公室职员甲,利用职务的便利,按照本银行的经营许可证伪造了许多本许可证,卖给第三人,但由于其伪造技术较差,第三人看过之后,均未成交,对于甲的这种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朋友6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作为便利店的第一责任人,店长要明确便利店的经营目标,以()等方式,将经营目标与思路传递给员工,通过创造和谐融洽的工作环境,增强团队凝聚力,带领员工共同实现既定目标。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张军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某个人独资企业,但未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乙银行的借款,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甲出120万元,乙出60万元,两人约定房屋产权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其他财产没有约定。甲因经营业务急需筹集资金,遂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向丙银行借款16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56个债权人共同组成债权人会议。2007年4月15日,债权人会议就某事项举行会议并进行表决,共有50人参加会议,其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为48人。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部门经理在与下属进行绩效反馈时,说到“6月份你完成的年中会议报告中,有关下阶段经营举措出现严重错误,而且提交时间延迟,这表明你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很成问题,责任心太差”。该部门经理在绩效反馈中所犯的错误在于没有能够做到()。
某个体经营户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罚款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自然死亡,甲的儿子作为唯一继承人,可以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甲的儿子作为该企业新的合伙人,无须乙、丙同意。且甲的儿子入伙后,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免除责任。( )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自然死亡,甲的儿子作为唯一继承人,可以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甲的儿子作为该企业新的合伙人,无须乙、丙同意。且甲的儿子入伙后,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免除责任。( )
某个体工商户,2011年生产经营收入60万元,营业成本3 1万元,已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2万元,员工的工资是10万元,个体户业主的工资是5万元,当年12月份购进用于研究开发的测试仪器4万元,其他的税法准予扣除的费用、税金是6万元。员工工资和业主工资没有包含在成本费用中,则2011年该个体工商户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合规并不只是银行某个部门或某个人的职责,而是银行()的共同责任,与银行的各流程、各环节和每位员工息息相关,是银行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主动合规是合规文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主要体现主动遵守内外部规章制度、主动开展合规管理活动。
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朱某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某个人独资企业,但未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乙银行的借款,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转让。
6、人力资源规划,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指导下,对企业在某个时期人员的()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