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按货物贸易法规凭相关单证在兴业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入结汇,兴业银行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其中,“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可直接结汇或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
对于企业确已实际出口并收汇,但因出口数据传输时滞原因导致可收汇余额暂时不足的,银行可凭企业承诺说明函先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并逐笔登记台帐。企业应在办理结汇或划转后()个工作日内补办联网核查手续,银行应登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相应贸易类别项下为企业进行可收汇额核注。
根据个人外汇存款业务管理规定,柜台受理客户外币现金结汇的()元以下的可直接办理。
对于直接从境外或境内特殊经济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银行应当按照结售汇管理规定为出口单位办理结汇手续或办理进入出口单位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贸易外汇收入在结汇或划转时,银行要根据企业不同分类审查相应单证和申报凭证,那么,贸易外汇收入在收汇解付入待核查账户环节,银行是否也要根据企业不同分类审查并留存相关单证?
名录内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逐笔事前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登记业务,银行需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金融机构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企业办理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时,无需实施()。
给境内个人办理结汇业务时柜员在操作[5007小额结售汇/兑换/内部套汇]交易时,“柜台外汇买卖类型”应选择()。
境内机构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境外法人和自然人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离岸账户间外汇资金划转,应按照向境外付汇或从境外收汇,凭《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A申请办理外方股东B收购中方股东C的股权变更登记。C将持有的100%股权计200万美元全额转让给B,已在外汇局办理了变更登记业务,并取得了协议办理凭证。现C申请在D银行开立资产变现账户,D银行依据申请为其开立了一个限额为200万美元的资产变现账户。第二天,B从境外在D银行收汇200万美元,并全额汇入至C在D银行的资产变现账户,D银行办理了入账,并通知C前去结汇。针对以上情况,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入入待核查账户时无需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中查询企业名录信息,但需在办理结汇或/划转时进行查询。
在外商投资企业完成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手续后,银行方可为股权出让方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内外汇资金办理结汇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及人民币账户开立在非同一家银行的,外汇业务。结汇银行在办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出的,应当在划款凭证上注明什么?
企业办理下列()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在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前,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登记。
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当先进入银行以()名义开立()的账户,银行对企业出口收汇进行联网核查,在企业相应出口可收汇额内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取消售汇发汇、收汇结汇业务时,柜员应先在外汇局系统个人---撤销原售汇或结汇业务,恢复已使用的结售汇额度,再对西联发汇、收汇进行取消。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后,A类企业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结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
A类企业服务贸易项下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银行可根据企业说明及相关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为其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非贸易项目外汇收入,经办行在办理结汇或入账后,须在合同(协议)上签注结汇或入账金额、日期,加盖戳记,并留存收汇凭证件复印()备查
企业一笔收汇既有货物贸易也有服务贸易的,其中货物贸易部分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服务贸易部分金融机构在审核相应合同、()后可根据企业要求直接结汇或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出口押汇等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
办理西联收汇结汇业务时,应在外汇局个人结售汇系统应录入西联汇款信息中的()。
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收汇或进口企业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并办理收汇或进口数据的主体变更手续,以下符合条件的是: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必须通过代理企业外汇账户办理收汇和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