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已发行了()套人民币。
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06年2月4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问甲公司应完成下列哪些工作?()
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又于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是( )。
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的商业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
2006年11月13日,()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在A股市场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
某上市公司2004年5月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2年期公司债券1500万元。2007年1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该公司2006年12月末净资产额为6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订实施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上的上市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论其股东所有制性质如何,如果该公司经营期满3年,增资公开发行股票后,即可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另一种是新发起设立、设立时间不满3年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2009年,中国通服成立,并在香港成功上市;确立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业务发展从最初的一个客户拓展为三个主要客户,业务收入从200亿上升到接近()亿;提出乙方文化。
根据2006年5月8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订实施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上的上市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论其股东所有制性质如何,如果该公司经营期满3年,增资公开发行股票后,即可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另一种是新发起设立,设立时间不满3年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于2006年10月27日成功在上海和香港同时上市。中国工商银行的全称是:()。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6日发布的(),对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作出了规定。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编制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
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订实施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上的上市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论其股东所有制性质如何,如果该 公司经营期满3年,增资公开发行股票后,即可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交易;另一种是新发起设立设立时间不满3年的股份有限公司。()
(四)某农业企业为上市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40%.2005年底,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8 000元,其中:股本1000万股,每股10元;资本公积5000万元:盈余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2006年3月,企业扩股增资,新发行股票500万股,每股10元,支付发行费100万元。2006年5月,该企业向银行申请五年期借款3000万元。年利率为1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支付借款手续费120万元。2006年底,企业按每股1元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
中国工商银行依法向社会公众发行了10亿股上市股票,则下列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是( )。
(一)根据下列内容.回答{Page}题:北京的刘小姐2006年6月5日在工商银行申请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买了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经修订的《证券法》在发行监管方面明确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界限;规定了证券发行前的公开披露信息制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肯定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市场服务职能;将证券上市核准权赋予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强化了证监会的监管职能。 ()
马钢股份和中信国安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产品的上市是金融工程的()技术的具体应用。
2006年5月某上市公司成功发行了3年期公司债券12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800万元。该公司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计划于2008年6月再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万元。
我国国内金融债券的发行始于()年,当时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尝试发行金融债券。
()于2001年10月和2006年5月份别发布实施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新海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家国有企业改组的基础上,于2003年2月15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该公司2005年5月已扩股一次,发行新股2500万股,2005年底,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亏损2000万元,决定再次通过扩股方式筹集资金。2006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一份增资扩股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⑴本次发行的新股一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票面额为1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每股发行价拟订为1元人民币,社会公众股2.5元人民币。⑵新股销售时间安排在2006年2月15日至2006年5月13日之间进行。⑶如果本次新股发行成功,公司的预期利润率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低不到一个百分点。问:这份增资扩股方案,有哪些违法之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