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成与王莹于1992年6月8日登记结婚。王莹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李亮,现就读中学。婚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莹所生儿子李亮由王莹自行携带抚养。丁志成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王莹赔偿继子李亮抚养费的支出。继父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

A . A.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B .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 C . 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 D . 以上说法皆不正确

时间:2022-10-02 13:11:11 所属题库:第七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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