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2017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8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35万元,转让办公楼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为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8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销售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7年5月份,丁公司委托甲公司代销商品一批,代销价款为300万元,本期收到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列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50%,丁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按代销价款的5%收取手续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则丁公司本期因此业务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万元。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其生产的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从2017年开始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400万元。假定该销售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已知:(P/A,6%,5)=4.2124。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2017年1月1日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为()万元(四舍五入取整数)。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的财务报告于2018年4月10日批准对外报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4月8日,甲公司于2017年9月5日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被退回。该批商品的售价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甲公司已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乙公司货款尚未支付。经核实甲公司已同意退货,所退商品已入库。假定甲公司2017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因该事项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2010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0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7年10月12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6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至当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2017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9月15日,乙公司发现该批商品不符合要求,要求按不含税销售价格给予3%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销售折让会计处理结果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7年5月6日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款3.4万元。5月28日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款4.25万元。甲公司该项业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不考虑城建税等附加税)。
2013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40万元,应交消费税25万元(全部为销售应税消费品所发生),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0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已收到款项2000万元,其余340万元至2017年年末尚未收回;该批商品成本为1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22. 某商场采用毛利率法对商品进行日常核算。2017年5月1日,甲商品期初余额为360万元,本月购进甲商品600万元,本月甲商品销售收入为700万元,本月发生甲商品销售折让为20万元。上月甲商品实际毛利率为20%。2017年5月末,甲商品的库存成本为( )万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2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5万元,每件成本为3万元,协议同时约定乙公司未销售的商品不得退回给甲公司。乙公司按每件8万元销售给顾客。2014 年11月20日发出商品,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年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60件商品。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60件。甲公司2014年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8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017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在2016年12月31日时,甲公司应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万元。
8.2018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A.27.8B.20C.25.6D.25.3
2017年5月份,丁公司委托甲公司代销商品一批,代销价款为300万元,本期收到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列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50%,丁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按代销价款的5%收取手续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8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丁公司本期因此业务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为()万元
2014年11月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销售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014年12月31日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15年2月甲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售价为100万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应收账款的商品将发生部分销售退回,估计退回部分的货款为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万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负担。假定银行对该应收债权
2017年5月份,丁公司委托甲公司代销商品一批,代销价款为300万元,本期收到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列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50%,丁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按代销价款的5%收取手续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则丁公司本期因此业务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万元。
2010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6 年 10 月,甲工业企业销售商品实际应交资源税 38 万元、应交消费税 20 万元,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增值税 15 万元、土地增值税 3 万元 ;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工业企业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2014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