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出售一批货物给刘某,双方约定,杨某于2014年2月10日向刘某交付货物,刘某于一个月后向杨某付款。杨某依约交付货物后,刘某未按约付款,而杨某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4年5月15日,杨某出差期间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杨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小壮由于玩耍鞭炮导致左手残缺,但智力未受损,六周岁父母送其入学时,某小学以其身体有残疾为理由拒绝其入学,该学校的做法()
公民杨某因不服派出所给予他的治安处罚,遂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结果让杨某不满,因此杨某将该派出所及公安局起诉至人民法院,问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郭某,女,24岁。病人13岁时脑外伤昏迷1小时被抢救脱险,此后性格有极大变化,易激惹,敏感多疑。20岁结婚后总怀疑丈夫有外遇,凡丈夫和女性接触,即怀疑有不正当关系。因怀疑丈夫同事杨某是丈夫的情妇,嫉妒不已,让丈夫打杨某,遭丈夫拒绝。一日发现杨某10岁女儿独自一人,便将其打伤。躯体检查未见异常。其诊断应为()
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未还,后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被杨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4.5万元。杨某有权主张在3万元内抵销.只向张某支付1.5万元医疗费。
杨某六周岁的女儿小琳,因身体状况无法按时入学,杨某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让小琳延缓入学一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
杨某六周岁的女儿小琳,因身体状况无法按时入学,杨某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让小琳延缓入学一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 )。
杨某15周岁,为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杨某()。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协议()。
16周岁的杨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杨某六周岁的女儿小琳,因身体状况无法按时人学.杨某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让小琳延缓入学一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周岁;被害人陈某,男,19周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
杨某16周岁,为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智力超群,根据民法规定,杨某是()。
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未还,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被杨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4.5万元,杨某有权主张在3万元内抵销,只向张某支付1.5万元医疗费()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是()。
张某患老年痴呆症,于1998年离家出走,数年未归。其妻遂向法院提起宣告死亡之诉。法院于2002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夫妇育有二子二女,长子张甲于1992年不幸因车祸死亡,留有一妻杨某与幼子张宝。次子张乙尚未成婚,在外打工。两个女儿张丙和张丁都已经出嫁。平时,张某夫妇依靠杨某伺候照顾。张某夫妇共有三套房产,价值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另外还有现金20万元。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若张某于1998年6月15日出走,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周岁;被害人周某,男20周岁;张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周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杨某2019年5月因身体原因提前2年退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给杨某一次性补贴160000元。杨某应就该项一次性补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杨某17周岁,为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杨某是()
杨某2019年5月因身体原因提前20个月退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给杨某一次性补贴120000元。杨某应就该项一次性补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吴某合法建造了一栋房屋,其后将房屋转让给杨某并完成了房屋转移登记。因为杨某迟迟不支付价款,吴某便发短信催促其支付价款。不久之后,房屋因地震毁损而无法居住,杨某书面告知吴某解除房屋转让合同。该事件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郭某,女,24岁,病人l3岁时脑外伤昏迷一小时抢救脱险,此后性格有极大变化,易激惹,敏感多疑,20岁结婚后总怀疑丈夫有外遇,凡爱人和女同志接触,即怀疑有不正当关系。因怀疑爱人同事杨某是爱人的情妇,嫉妒不已,让爱人打杨某,遭爱人拒绝,一日发现杨某10岁女儿独自一人,便将其打伤。躯体检查未见异常,其诊断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