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5min联系一次。
非电气化铁路区段的人员临时进入电气化铁路作业(包括通过电气化铁路的乘务员、各种检查人员等)时,必须接受电气化铁路安全教育。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邻线(线间距小于在6.5m)来车下道规定:本线封锁时,在邻线速度υmax≤120km/h区段作业,邻线来车本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
便携式内燃扳手在运营线上使用时,须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在允许速度在υmax<60km/h区段作业,本线来车按不小于500m距离下道完毕。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邻线(线间距小于在6.5m)来车下道规定:在邻线速度υmax>160km/h区段作业,本线封锁时,邻线来车本线不小于1400m下道。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允许速度在120km/h<υmax≤160km/h区段作业,本线来车按不小于1400m距离下道完。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电气化铁路作业,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杂物时,人员不准直接或间接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应距线接地处5m以外设置防护,严禁人员接近。
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建筑接近限界。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区间探伤作业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小于或等于160km/h的防护距离是1400m。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在电气化区段清除危石、危树时,应有()人员配合。
电气化铁路区段各单位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电气化安全规则,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进行考试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允许速度在60km/h<υmax≤120km/h区段作业,本线来车按不小于800m距离下道完。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允许速度在160km/h<υmax≤200km/h区段作业,本线来车按不小于2000m距离下道完。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线路Vmax>()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以上时,钢轨探伤仪、轨道检查仪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损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经线路(道口)工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车站()许可;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应经信号工长许可;在电气化区段,还应经供电工长许可,并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3.19条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速度小于()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m以上时,钢轨探伤仪、轨道检查仪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应注意()
电气化铁路区段,当列车、动车组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等需上车顶作业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作业。(电气安全规则5.26)
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导线的连接方法必须考虑轨道电路和作业要求。(《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3.7条)()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小型养路机械,应经过认证,并在天窗点内使用()
在电气化区段作业,应按《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规定控制起拨道量,作业后钢轨顶面至接触网距离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第3.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