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5min联系一次。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线桥设备维修规则》规定,当允许速度υmax≤200km/h时,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距轨头外侧距离应不小于3m。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当允许速度160km/h<υmax≤200km/h时,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距轨头外侧距离应不小于2.5m。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邻线(线间距小于在6.5m)来车下道规定:本线封锁时,邻线速度120km/h<υmax≤160km/h时,邻线来车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当允许速度υmax≤160km/h时,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距轨头外侧距离应不小于2m。
允许速度υmax>160㎞/h正线,60kg/m钢轨轨头侧面磨耗超过()判轻伤。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邻线(线间距小于在6.5m)来车下道规定:本线封锁时,在邻线速度υmax≤120km/h区段作业,邻线来车本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邻线(线间距小于在6.5m)来车下道规定:本线不封锁时,在邻线速度υmax>120km/h时,本线必须不小于800m下道。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邻线(线间距小于在6.5m)来车下道规定:本线不封锁时,60km/h<邻线速度υmax≤120km/h时,本线必须不小于500m距离下道。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邻线(线间距小于在6.5m)来车下道规定:在邻线速度υmax>160km/h区段作业,本线封锁时,邻线来车本线不小于1400m下道。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允许速度在120km/h<υmax≤160km/h区段作业,本线来车按不小于1400m距离下道完。
允许速度160㎞/h≥υmax>120㎞/h正线,60kg/m钢轨垂直磨耗超过()判轻伤。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区间探伤作业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小于或等于160km/h的防护距离是1400m。
允许速度υmax>160㎞/h正线,60kg/m钢轨轨头垂直磨耗超过()判轻伤。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区间探伤作业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小于200km/h的防护距离是1400m。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允许速度在60km/h<υmax≤120km/h区段作业,本线来车按不小于800m距离下道完。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允许速度在160km/h<υmax≤200km/h区段作业,本线来车按不小于2000m距离下道完。
允许速度υmax>160㎞/h正线,60kg/m钢轨轨头垂直磨耗超过()判重伤。
允许速度υmax>160㎞/h正线,60kg/m钢轨轨头垂直磨耗超过()判轻伤。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当列车允许速度60km£¯h<Vmax≤120km£¯h时,本线来车作业人员应不小于()下道完毕。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当列车允许速度60km/h<Vmax≤120km/h时,本线来车作业人员应不小于下道完毕()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在线路允许速度v max ≤120km/h正线及到发线,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中,水平的经常保养标准为()
轨道动态质量容许偏差管理值规定:当160 km/h≥υmax>120 km/h正线时,车体横向加速度(g)Ⅱ级标准值为()《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6.3.1条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道岔直向允许通过速度υmax>120km/h时,护轨侧面磨耗重伤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