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业务经理实行()例会制度,()委派机构应召集业务经理召开一次月度例会。业务经理汇报本人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反映派驻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意见,交流派驻管理工作经验。
对业务量大、柜员数量多,或营业场所功能分区多的营业机构,可根据业务或管理需要,增加委派一名(含)以上运营副主管。
派驻业务经理()通过“业务经理管理系统”向委派机构报送工作日志,()向上级委派机构提交工作报告,分析、总结派驻机构内控情况、业务处理合规情况及履职情况,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拟任村镇银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财务总监、合规总监、营业部负责人、支行行长,贷款公司总经理,应具备从事金融工作()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年以上。
派驻业务经理离岗()以上,必须安排专职代职或交叉代职,严禁由网点、机构人员代职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行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外国银行代表处首席代表离岗连续()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并指定专人代行其职;无特殊情况离岗连续()以上的,应当更换人选。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应()对本机构智能柜台封存卡/认证工具、废卡、吞没卡进行一次账实核查,严防丢失、内部盗用等风险事件发生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不得少于一次监督保证金系统与实物核对,确保系统明细与实物相符
原则上一次性代办借记卡的数量不得超过()张(含代理1人或代理多人),对频繁代理他人开卡、一次代理开立多个账户,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超出上述开卡数量限制的,必须经核准人员或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再核实后方可办理
委派会计主管临时离岗,由专职授权员代为授权;委派会计主管与专职授权员同时离岗的,经主管行长批准后转授权给高级综合柜员代为授权,转授权凭证须经签字确认()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在核对实物和凭证上的序列号一致,且认证工具开立及绑定状态()后,当场递交客户本人
按照交接工作有关规定,离任和现任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应做好派驻机构()交接工作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应严格按照()原则强化对账管理
智能柜台重空清机当日,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检查本机构所有智能柜台的在途记录,确保不存在未完结交易;检查吞没卡登记簿,确保与智能柜台M端显示的吞没卡信息核碰一致()
一级支行运营分管行长()召开一次由运营部门负责人、监管经理、内勤行长参加的月度例会。
系统原因导致客户利息损失900元,需由由宁波地区支营经理或分运营部总经理签批后,分行账务部负责人或宁波地区支行运营分管副行长审批后可补息()
分行/宁波地区机构人员需在对账管理系统中设置、变更操作类、查询类用户的,经分行运营部总经理室/宁波地区分管运营行长审批,由所在机构的对账管理岗进行设置()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行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外国银行代表处首席代表离岗连续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并指定专人代行其职;无特殊情况离岗连续3个月以上的,应当更换人选。()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严重影响网点内控和营运管理秩序的,后果严重的,予以退出序列()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监督信用卡代发工资业务,不得垫付代发,须在代发资金转入BGL账户后,再根据代发单位提供的明细清单执行代发业务()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每月对本机构智能柜台封存卡/认证工具、废卡、吞没卡进行一次账实核查()
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离岗两日以上的,可由本网点通过运营内控副行长/经理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临时顶岗()
对于周转授信额度个人授信客户,担保方式为抵押的,单户300万元以上(含)~()万元(不含)的授信业务由支行个人业务分管副行长或分行大众银行部总经理负责回访检查。
拟任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的,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