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票据托收中,旅行支票无出票日期,一般没有效期限制。
外币票据托收中,我行只受理即期票据,对出票日期为将来某一天或有其他远期含义的票据,应提请申请人在票据付款到期日再申请托收。
外币票据托收中,如果票据注明“NOTNEGOTIABLE”,“NOTTRANSFERABLE”,“A/CPAYEEONLY”等表示不可转让的字样,票款只能付给票面指定的收款人。若此类票据已由票面指定的收款人背书转让,我行可予以受理。对于仅限某国或某地区境内流通的票据,我行不予受理。
根据不同情况,将每笔托收票据的正面应盖()、背面盖银行背书章。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正面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 )
()是指农业银行根据代理行协议,将符合要求的票据寄给代理行,由其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或者贷记农业银行账户,或者通知退票,托收款项贷记农业银行账户后,该代理行承担票据正面的风险,但对于票据背面的风险如背书缺失、背书不正确、背书不完整、背书伪造等情况对农业银行仍然保留追索权。
外币票据托收中,在美国付款的美元票据一般都印有磁码。用于机器自动识别的磁码颜色较暗无光泽且具立体感,如果票据倾斜后磁码发亮或反光,可能是假票。
外币票据托收中,票据适用范围最广的是()。
在我行办理外币票据托收过程中,如果发生票据遗失,就及时通知()。
银行受理光票托收后,在票据正面加盖划线章,背面经银行有权签字人签字或银行备付章,填制信封,登记()登记簿,使用“2301表外单笔收”记载表外科目
外币票据托收中,经办行收票后,应在每张托收票据的正面左上角加盖划线章,划线分为()
外币票据托收中,经办行要严格审查票据背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金额较大或有疑问的票据我行可采用()方式。
外币票据托收中,没有出票人签字(含印刷体签字)的票据为无效票据,我行不予受理,包括邮政汇票。
在外币票据的买入和托收业务中,对于外币票据要素的审核主要包括()。
外币票据托收中,一般票据都注明了完整的货币符号,但有些票据的货币符号不完整,经办行应根据票据注明的()来确定票据的币种。
外币票据托收中,对于凭保付款托收回来的票据款项,应要求申请人在我行至少存足()个月方可使用.
外币票据托收中,经办行应建立外币票据托收登记簿,或在业务系统中将外币票据托收的主要内容予以登记。
外币票据托收中,票据正面的记载事项()中的任意一项如有更改,即使有出票人的签章证明,我行也不予受理。
在“外币票据托收”的业务流程中,()负责票据审核。
外币票据托收中,无论采用何种托收方式,我行对托收票据发生的退票均保留随时向()追索的权利。
当客户手持外币支票或旅行支票要求托收时,柜员应如何办理?我行可以对下列票据进行光票托收服务:()
外币票据托收中,票据正面的记载事项如有更改,必须由出票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否则我行不予受理,但如果更改处为票面金额、出票日期或收款人中的任意一项,即使有出票人的签章证明,我行也不予受理。
保证人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正面;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并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外币票据托收业务中,()是指我行根据代理行协议,将符合要求的票据寄给代理行,由其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或者贷记我行账户,或者通知退票,托收款项贷记我行账户后,该代理行承担票据正面的风险,但对于票据背面的风险如背书缺失、背书不正确、背书不完整、背书伪造等情况对我行仍然保留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