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认领期满后无人认领的卡片,ATM所属网点须剪角处理,登记()。(五级、四级)
对自助机具吞卡,持卡人可在吞卡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所有者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卡。
营业网点对超过规定保管期限无人认领的卡片一律作废卡处理。磁条卡保管期限为()个工作日,IC卡保管期限为()个工作日。
ATM机吞没卡在管理网点存放()后,仍无人认领者,应剪角处理交专人保管并登记《废卡登记簿》。并于吞卡后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他行的吞没卡填写“吞没卡作废清单”。
每日营业终了须打开ATM上盖,及时取出被吞没的银行卡,对ATM机非吞卡指令而吞的银行卡,持卡人可在吞卡后()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所有者的材料到ATM挂靠网点领卡。
若客户卡片被ATM机吞卡,客户应于吞卡次日,最迟()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吞卡凭条到自助终端机所属银行营业网点领取卡片。
持卡人可在吞卡后()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材料到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自助设备因机器故障、发卡行发出吞卡反指令、持卡人操作失误等情况发生吞卡后,操作员应及时取出自助设备吞没的卡片,并按发卡机构分类登记()。
对自助设备吞末的银行卡卡在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卡片应如何处理()
对吞卡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卡片或由发卡行发出指令被吞的且没有要求收回的卡片,网点直接上缴()
对在吞卡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法卡机构吞卡指令吞没的卡,或对吞卡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由于ATM故障或持卡人操作失误而吞没的无人认领的卡片,自助设备所属营业机构须对卡片磁条和芯片作剪角处理。
自助设备吞没卡从吞卡当日起()日内无人认领的,由自助设备所属营业机构减角作废,定期逐级上缴办事处、市联社。
我行规定,如金穗卡持卡人因操作不当或自助设备故障等原因致使银行卡被我行自助设备吞没,应在吞卡后次日起()内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自助设备所属网点办理银行卡领回手续。
在吞卡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人认领的金穗准贷记卡,自助设备所属网点须()。
自助设备管理员对取出的吞没卡,应及时登记《吞扣卡登记簿》,吞卡当日起()日内无人认领的,由自助设备所属营业机构剪角作废,定期逐级上缴办事处、市联社
对在吞卡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人认领的及按吞卡指令没收的卡,由ATM所属网点剪角作废,逐级上交市中心,同时,登记吞(扣)卡登记簿。
对在吞卡后次日()工作日内无人认领的及按吞卡指令没收的卡,由ATM所属网点剪角作废,按月逐级上交办事处、市联社,同时登记《吞扣卡登记簿》。
自助设备吞卡后,下述银行处理被吞卡的要求正确的是()
异地ATM取款,对在吞卡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人认领的及按吞卡指令所吞的卡片,ATM所属网点须剪角后,做注销卡处理。
对在吞卡后次日起()无人认领的,管理自动柜员机的分支机构按规定予以剪卡。
营业网点对收回的挂失作废、假冒、损毁以及无人认领的ATM吞没卡片应作剪角处理,逐张登记,入库保管。
对因机器故障、账户状态异常或持卡人操作失误造成的我行自助设备吞卡的,持卡人可在吞卡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对应营业网点柜面领卡。()
自助设备管理员应按规定及时处理吞没卡。自助设备所属支行暂时保管吞没卡,自吞卡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人认领的,沿银行卡磁条对角线进行剪角处理,按月逐级上交至总行会计部门,并登记《信通卡废卡登记簿》。
对本行和境内其它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如吞卡后次日起60个工作日后无人认领,须做磁条、芯片剪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