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柜员收到一笔境外汇款,收款人为企业甲公司。联系甲公司后确认该笔款项是出口贸易收入款项,柜员便将款项划入企业的账户,但由于操作失误,该柜员将此笔款划转到了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发现操作错误后,该柜员立即直接将资金重新划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企业而后申请将该笔资金用于归还企业自身的汇入汇款押汇贷款,柜员直接将款项从待核查账户划出,用于归还贷款。请问,以上事项中,银行柜员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对于企业确已实际出口并收汇,但因出口数据传输时滞原因导致可收汇余额暂时不足的,银行可凭企业承诺说明函先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并逐笔登记台帐。企业应在办理结汇或划转后()个工作日内补办联网核查手续,银行应登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相应贸易类别项下为企业进行可收汇额核注。
资本项下及其他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从待核查账户划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其他外汇账户的手续。
银行为名录内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应当根据企业的分类状态,分别进行单证审核。对于A类企业,除退汇、企业合并分立等特殊情况下需对企业提交的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该笔收入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不同企业之间的待核查账户经企业申请后可以划转。
外汇资金进入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后,经银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直接凭企业出具的《出口收汇说明》中的划款指示,直接转入该企业在我行开立的()。
代理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负责出口和收回。如需原币划转给委托方的,应当在联网核查后划入代理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银行应将企业下列外汇收入划入待核查账户().
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入不必转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可以直接转入企业的经常项目账户
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判断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并将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划入待核查账户()
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不进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划入企业的人民币户。()
企业在不同银行网点开立的相同性质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可自由划转,待核查账户属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因此待核查账户之间可以自由划转外汇资金()
当出口收汇的国际汇入款报文解付入受益人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后,经联网核查后,应使用()待核查账户支出交易完成从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到客户存款账户的转账结汇处理。
贸易收汇业务项下贸易融资放款及境外回款可直接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需通过待核查帐户过渡()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进口付汇,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或使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支付的,退汇资金进入待核查帐户经合规性审核后,可以转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也可以直接结汇()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
区内“A类”企业暂不要求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已经开立的继续保留。“A类”企业可以直接结汇,也可以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应先入待核查账户,企业提交银行可接受的《跨境人民币收款说明》或相关业务凭证后,银行才可把这笔收入划入企业的人民币账户。
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不进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划入企业人民币账户。
存放境外资金调回境内无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包括A类企业在内,只要企业将待核查账户内的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到经常项目账户时,银行都必须审核企业提供的付汇凭证,企业未办理对外支付前银行不能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及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时均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不可直接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不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划入企业的人民币账户。()
根据《广东华兴银行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管理办法》,同一境内机构在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包括待核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