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最宽处两舷壳板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称()
主操舵装臵和舵杆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5度,以及于相同情况下不超()miao内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0度。
船舶操舵试验,舵机自一舷35°转舵至另一舷30°所需时间应不超过()。
上甲板以上由一舷伸至另一舷的围蔽建筑称之为:()
船舶主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在不超过()将舵自一舷()转至另一舷()。
根据SOLA、S公约要求,主操舵装置和舵杆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5度,以及于相同情况下不超S内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0度()。
对辅助操舵装置的要求是船舶以最大营运航速的一半或7节(取大值)前进时,自一舷()转至另一舷()的时间不超过()。
辅助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最大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的一半但不小于7kn时,将舵自一舷15°转至另一舷15°的时间不超过()秒。
辅助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满载吃水和最大航速的60%时进行操舵,使舵由一舷15°转到另一舷15°的时间不大于()。
SOLAS公约规定,主操舵装置应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时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5°,并在不超()秒内将舵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
对按规定设有辅助操舵装置的船舶,要求辅助操舵装置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菅运前进航速的一半或7节前进时(取大者),不超过()秒内将舵自一舷15度转至另一舷15度.
在船舶最宽处,由一舷肋骨外缘量至另一舷肋骨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成为()
辅助操舵装置在应急操舵时要求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并以最大营运航速的一半前进时,将舵自一舷15度转至另一舷15度的时间不应大于()。
对辅助操舵装置的要求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菅运前进航速的一半或7节前进时(取大者),不超过()秒内将舵自一舷15度转至另一舷15度.
对主操舵装置,如采用动力操舵装置,应满足船舶在满载吃水的最大航速时,从一舷35度至另一舷35度所需时间不超过()
主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在不超过()秒内将舵自一舷的35度转至另一舷的30度。
操舵装置按规范规定,主操舵装置应具有足够能力,足以在最大营运航速前进时进行操纵,使舵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5°,且自任何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30°的时间不超过()。
SOLAS公约规定,辅助操舵装置应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航速的一半或7节前进时,在不超过()内将舵自一舷15°转至另一舷15°。
如采用动力操舵装置,船舶在满载吃水的最大计算航速时,从一舷35度至另一舷30度所需时间应满足的规定有哪些?
船舶在最大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进航速的一半(但不少于7kn)时,辅助操舵装置将舵自一舷15o转至另一舷15o所需时间不超过:()
主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进航速时在不超过————内将舵自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30°()
()主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满载全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__转至另一舷__度,其时间不超过__秒
船舶在最大吃水和最高船速下,主操舵装置应在()内完成舵自一舷的35度转至另一舷的30度。
主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进航速时在不超过 内将舵自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