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初状态可以被看成是对康德的自律和绝对命令观念的一个()解释。
罗尔斯为什么要给正义原则的选择者们设定“原初状态”?()
通过使正义原则处于一种词典式的次序中,各方正在选择一个合适于有利条件的正义观,并假设一个正义社会能够在适当的时候被建立起来。被安排在这种次序中的两个正义原则于是就确定了()。
在确立作为公平的正义观时,一个主要的任务是考察在原初状态中人们将会选择()。
从“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这两个概念出发,推导出两个正义原则的是海德格尔。()
企业法人之间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商定的分工协作条件、双方权力、义务的一种文书被称为()。
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社会被解释为一种为了()的合作冒险。
()可被理解为正确地做事,()可被理解为一种结果,或者达到组织目标。
睡眠状态是进程为了等待某种事件发生而被暂时停止前进时所处的一种状态。
作为公平的正义中,平等的原初状态相应于传统的社会契约理论中的()。
原初状态中人们的状况反映了某些限制条件,他们可以选择的对象和他们对环境的知识都受到约束,我们把这些约束称作()的形式约束,因为它们不仅对正义原则的选择,而且对所有伦理原则的选择有效。
我们还应应该指出非暴力反抗是一种(),这不仅因为它是向那些拥有政治权利的多数提出的,而且因为它是由一些政治原则、即用来规定宪法和一般社会制度的正义原则所指导和证明的行动。
罗尔斯认为,原初地位下,对正义原则的选择和解释都要基于道德发展的一般事实。
杂草群落演替的结果是达到一种可适应某种农业措施作用总和的动态稳定状态,即顶级杂草群落。
为建立一种完全的(),在原初状态中的各方不仅要按一定的次序选择一种正义观,也要按一定的次序选择那些其主要概念都属于正当范畴的原则。
罗尔斯为正义原则的选择者设定了“原初状态”,包括:()
我们需要我所称的()来解释人们对于基本善的合理偏爱,需要这种理论来解释原初状态下选择正义原则的合理性这一概念。
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直觉观念是正义的()本身是在一种恰当定义的最初状态中的一个原初契约的目标。
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是原初()的目标。
复仇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美德,因为它可以实现正义,只是这种正义是一种等害交换。
罗尔斯认为原初情景下选择正义原则的客观条件是()。
道家认为人性本善,人应该保持其原初状态。
任何立法的背后,都有正义观的支配.但显而易见,任何一种正义观,如果不受别的正义观的制约,不经过充分交流和充分辩论,都很容易走向简化和极化.在这种简化和极化的正义观指导下制定的法律,当然容易远离甚至背离复杂万端的社会生活的原生态'给公众带来灾难性后果.这段文字主要想说明的是().
14、孟子浩然之气,它是指人的道德修养达到一种正义凛然的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