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2010年)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交消费税产品,其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某厂2014年3月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受托方另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元,该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
凡属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交消费税产品的,应将负担的消费税记入()。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
20. 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1.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下列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有( )。
B企业委托A企业代为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非金银首饰)。B企业的材料成本为1000000元,加工费为200000元,由A企业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80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成,由B企业收回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B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以下有关叙述中正确的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8000元,乙企业加工完成时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0000元,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甲乙企业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尚未支付税金和加工费。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为()元。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100万元、增值税16万元、消费税3万元,该商品加工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A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烟丝,A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30万元,支付B企业加工费5万元,B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价格55万元代收代缴A企业消费税16.5万元,A企业在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将其中的90%以6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另外10%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A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为()万元。(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某汽车厂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元,受托方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元,增值税1700元。该汽车厂在提货是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
甲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元,加工费为1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元
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由受托方代扣代交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应当记入()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0.8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消费者;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