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以高利率吸引公众存款,而后以更高利率将吸收的存款贷给一些公司企业。王某的这一行为违反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不具有金融职能的单位或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某城市商业银行为了争揽储户,在存款时以先支付利息等手段来吸引公众存款,这种行为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
以联合种植、租种植、代种植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具体行为方式之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中的(),应予追诉。 Ⅰ.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 Ⅱ.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Ⅲ.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Ⅳ.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I.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 II.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III.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IV.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募集资金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2008年的次贷危机,美国的独立投资银行()转型成为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兼营商业银行业务以吸收存款并受美联储监管。
某城市信用社为了争揽储户,通过擅自提高利率来吸引公众存款,这种行为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通过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客户如果开办理财卡,可以将所有通知存款账户统一转到通知存款存折账户,不仅有活期存款账户的方便,还可享受七天通知存款的高利率。
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之一。
商业银行是能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多种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企业。
以牟利为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具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II.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III.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IV.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王某在家私设银行、钱庄,非法办理存款贷款业务,他这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属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兴业银行员工行为十三条禁令》明确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借用本行名义参与民间借贷、融资担保、高利贷等违法金融活动()
下列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中,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的行为包括()。Ⅰ.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并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Ⅱ.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Ⅲ.以代种植、租种植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Ⅳ.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 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Ⅴ. 以民间借贷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王某以高利吸收公众存款,又以更高的利率将吸收的存款贷给其他公司企业,王某违反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Ⅲ.承诺在—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日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Ⅴ.通过传单、手机短信途径向社会公开宜传
下列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中,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的行为包括()。Ⅰ.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并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Ⅱ.以代种植、租种植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Ⅲ.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Ⅳ.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Ⅴ.以民间借贷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同时具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Ⅲ.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