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件可以转借,但不得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从业资格证可以转借,但不能出租、涂改、伪造或者变造。()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将会被税务机关处以()。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适任证书》
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军人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防止遗失和损坏。
发票开具填写的文字、数字应清楚可认,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变造、拆本填开。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是()。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建筑垃圾专用车辆标志牌及清运证不准涂改、伪造、转借、租赁、买卖。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中的船舶,不含长度小于()米的艇筏。
纳税人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的,应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严禁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和买卖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申请补发()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2年)
严禁擅自复印、复制、拷贝、传真、借出档案或伪造、变造、涂改、损毁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