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巷道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米。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小于30m.()
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米
皮带巷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m。
综采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冒落高度不得大于()mm。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20m。()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综采工作面面内支护与出口巷道支护间距不大于()m。
明确规定了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错茬不大于侧护板高的(),不得出现挤架、咬架现。
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中交通锥的布设间距不宜大于()m,缓冲区和工作区照明应满足养护作业照明要求。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m。
综采工作面端面距不得大于()mm。
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30米。
斜巷轨道用作升降物料和行人时,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m。
使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巷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m。
使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巷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米。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m。
一般事故隐患规定综采工作面端面距不得大于340mm,大采高工作面不得大于()mm。
井下大巷照明灯的间距不应超过()综采工作面则不应超过()。
顶板管理中要求综采工作面机道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得大于300毫米。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综采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的冒落高度不得大于()。
运输综采支架的轨道枕木间距不得大于()mm。
有电机车运输的主要巷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