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调配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处方内容书写是否完整、规范;药品剂量单位、规格是否准确;患者对药品有无过敏反应;处方中有无重复用药;药品名称是商品名还是通用名。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剂量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
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2日常用剂量。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
(1).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2).处方保存到期后的销毁()。(3).超剂量使用()。(4).处方的一般书写()。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单位调配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
处方书写要求,药品数量与剂量的书写一律用()
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的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属于()
处方中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用量不能使用的书写方式()
(1).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2).药品剂量与数量()(3).中药饮片的处方应() (4).西药和中成药处方()
医疗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为()
关于处方中药品的剂量与数量说法不当的是。()
(1).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2).药品剂量与数量()(3).开具麻醉药品处方()(4).药典或《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没有收载的药品名称()
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毒性药品处方剂量不得超过()
(1).麻醉药品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剂量不超过()(2).门诊每张处方剂量不超过()(3).第二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剂量不超过()(4).医疗用毒性药品每张处方剂量不超过()
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
麻醉药品处方一般剂量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
处方书写要求,药品数量与剂量的书写一律用: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药品剂量与数量用()数字书写
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时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但必要时可以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后调配()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的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备查。
一般普通药品的处方笺保持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