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IS柜员需新增指纹信息时,应填报《柜员指纹认证系统新增变更申请表》,由()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其管理端进行指纹信息的采集。
柜员指纹的采集、变更,需分支行填制“系统权限操作任务书”,经()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所属采集机构处理。
核心业务系统柜员登录和日间授权实行指纹认证管理,确因指纹无法采集成功者,可采取下列()方式。
指纹管理系统业务规定,柜员采集或变更指纹时,每柜员须采集并保存()有效指纹。
柜员因故离岗超过()的,对CCBS系统中该柜员的系统岗位进行清空,或由业务主管填写“申请表”(在申请原因栏位中勾选“信息变更”,注明“申请离岗”),对该柜员在指纹系统中设置为“离岗”状态。柜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再调整为在岗状态。
指纹系统中,柜员基本信息的维护和指纹信息的采集、变更应双人操作,换人审核。
上海地区柜员关联指纹变更操作是由()部门完成。
柜员指纹身份认证管理系统适用的核心系统业务范围包括:()
指纹系统的各级管理员及ABIS柜员在指纹信息数据库中预留()指纹信息,不得随意变更。
柜员采集指纹信息时,由一名管理员负责采集,不需要复核验证。
指纹系统的各级管理员及柜员原则上在指纹信息数据库中预留()枚指纹,确有困难的,至少预留()枚指纹。
柜员指纹信息的采集、变更、删除等至少()操作。
ABIS柜员需新增指纹信息时,营业机构应填报《柜员指纹认证系统新增申报表》,并附新增柜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签字确认,加盖营业机构业务专用章,逐渐上报其管理端进行指纹信息的采集。
柜员指纹分散应用是指在柜员指纹认证系统统一采集指纹后,柜员指纹认证系统验证各系统用户身份后,系统依据()实现其用户在该系统中的角色定位。
柜员登录核心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必须通过柜员号+指纹校验。
柜员指纹自行采集为用户自行登录系统,通过()完成指纹采集。
对柜员指纹异常经多次采集仍比对失败的,经柜员所属支行和二级分行审批批准后,可采用“密码+主管指纹授权认证”方式登录ABIS系统。当柜员签到采用“密码+主管指纹授权认证”时,该柜员及主管对柜员号下的所有业务负责。
核心业务系统中的机构信息和柜员信息发生增加、变更或注销的,指纹管理系统必须进行(),使指纹管理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信息一致,柜员方可开工使用。
普通柜员(包括主管)以指纹进行柜员非授权签到,登录ABIS进入各子系统,选择相关交易办理日常业务。
核心银行系统柜员指纹回退风险大且只有()有效,对于核心银行系统当日申请指纹回退的柜员,派驻业务经理应特别关注,督促柜员本人保管使用好密码
指纹识别将以()作为行内员工的唯一标识,建立柜员信息,并采集和认证柜员指纹信息。
指纹系统的各级管理员及ABIS柜员在指纹信息数据库中预留四枚指纹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柜员选择()指纹信息启用,另外指纹信息备用。
柜员因故离岗超过()的,对CCBS系统中该柜员的系统岗位进行清空,或由业务主管填写申请表(在申请原因栏位中勾选信息变更,注明申请离岗),对该柜员在指纹系统中设置为离岗状态。柜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再调整为在岗状态
柜员号必须与指纹(密码)配套使用,指纹必须本人录入,不允许代替。员工,在办理业务前必须进行修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柜员管理办法(修订版)武农银管【201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