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门四学士"出自谁的门下()。
“唐制,任免唐吏,须经吏部;出纳帝命,则为门下省之职。皇帝俗用何人,须照此程序办事。中宗时,权庞用事,常用皇帝直接颁下敕书,斜封付中书,任命官吏。时人称所授之官为斜封官。”这表明()
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是决策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各项诏敕和政策
史料记载:“687年,或诬告(宰相)祎之,„„(武)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人名)推鞫(审问)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何名为敕?’”刘祎之不认可王本立宣读的“敕书”,主要是因为它违反了()
门下省是唐代宰相机构之一,是专职的谏议机关。省内官员包括侍中、给事中等都有进谏的责任。尤其以()为专职。
元代废除尚书、门下省,以中书省为最高的行政机关,其长官中书令一职,由皇太子亲任。“惟皇太子立,必兼中书令”,中书令之下,才设丞相。元朝中央机构的这种设置()
唐代中枢机构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的精细分工体现了()
“唐制,任免唐吏,须经吏部;出纳帝命,则为门下省之职。皇帝俗用何人,须照此程序办事。中宗时,权庞用事,常用皇帝直接颁下敕书,斜封付中书,任命官吏。时人称所授之官为斜封官。”这表明()。
唐朝遇有重大案件由御史台会同中书省、门下省共同审理,谓之“三司推事”。
隋唐的宰相开始是三省长官,即内史(中书)省长官内史(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纳言、尚书省实际长官左右仆射。后来唐朝的宰相又包括了戴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参知政事”等头衔的官员。
《朱子语类》写道:“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或存未当,则门下缴驳……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这种分工体现了()。
唐袭隋制,中枢机构仍为三省。中书省主出命,长官为中书令,正二品。门下省主封驳,长官为侍中,正三品。尚书省主执行,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为避忌讳,尚书省的实际长官为(),皆为从二品。
“封驳”的主要含义指封还皇帝失宜诏令,驳正臣下奏章违误。如唐制规定,凡诏敕须经门下省,如认为有失宜的诏书可以封还,有错误者则由给事中驳正。这说明()
门下省是唐代宰相机构之一,其侍中等长官要参与政事堂议政,即参与朝廷决策,门下省的主要职权包括:献纳、()、监督朝仪礼法的实施情况。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成为皇帝。北宋初期,为加强皇帝集权削弱相权,宋太祖赵匡胤实行了( )。 ①重文轻武 ②设枢密使和计相 ③守内虚外 ④设中书门下省
《朱子语类》云:“唐事,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省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若有未当,则门下缴驳,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对此理解有误的是()
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据《资治通鉴·唐纪八》记载,贞观年间,唐太宗签署了征收十八岁以下体壮者当兵的敕书,但魏征就是不肯属敕。魏征只是门下省正五品的给事中,居然有权阻止最高指示的下达。这主要是因为()
根据课程内容可知: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门下省的权力有( )。
在唐朝,门下省认为中书省起草的法律不合适,要求其重新起草属于哪种监督模式?
根据课程内容可知: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高宗以后,唐朝的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不加者,不是真正的宰相。
史料记载:“687年,或诬告(宰相)祎之,&8222;&8222;(武)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人名)推鞫(审问)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何名为敕?’”刘祎之不认可王本立宣读的“敕书”,主要是因为它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