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地区的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计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生产型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应借记()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012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机构批发卷烟给卷烟零售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批发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其在另一县的异地分支机构批发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批发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总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9万元,分支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5万元,该总机构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为()万元。
在计算税额时只允许抵扣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的税款。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属于()。
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计算应退增值税时,计算出应退税额并申请退税时,应贷记()。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还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税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
总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参与总分机构的增值税汇总计算。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时,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贷记()科目。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当期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总机构的汇总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由以下()组成。
分支机构,应按月将当月《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归集汇总,填写《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报送主管国税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日前传递给总机构。
运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核定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计算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因销售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在生产企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公式中,“当期进项税额”这一项目包含()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等购进时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标准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跨省市总机构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部分,其中的40%全部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
根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当期分推所得税款的比例
在计算增值税额时,只允许抵扣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的税款。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属于
甲公司是一家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2020年第三季度甲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万元,则总机构当期分摊税款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