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有列尾()的检测点,须利用列尾数据采集系统读取列尾主机检测记录及运行记录,并转储至微机打印、分析。
南、北区列尾主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工作分别由太原北站、大同站负责。
为确保列尾设备正常周转,普通列尾主机(包括中继器)分区段的保有量原则上配属站场()台,编组、区段站10台(多方向车站可适当增加5-10台),二等及其以上车站、分界口站5台,其他站为2-3台。
列尾装置维修单位在对列尾装置进行状态维修的情况下,()要对列尾主机、中继器全部进行一次定期检修和维护。
车站根据业务性质、运量大小及技术作业的需要,设置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货物列车列尾装置)主机的维修、检测设备等。()
回送列尾主机(中继器)是否须有调度命令?
设备的使用按照()的原则,使用部门负责单位设备的保管、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正确操作设备。
列尾主机及配套附属设备、()列车务固定资产。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未按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作出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为确保列尾装置的正常使用,需配置维修、()、保养等附属设备。
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必须有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的记录。
为了准确掌握列尾分布情况,各站段每日于()点前要指定专人对管内各站前一日9:01至当日9点发出和到达的数量及当日9点各站保存的列尾主机、中继器数量进行号码制统计,结果分类分别报列尾配属站段。
列尾主机(含中继器)、司机控制盒()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的内容之一。
各检测点的列尾装置检测设备、列尾主机检测台()要按计量设备检定周期,及时请有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校验。
使用中继器的区段,普通列尾主机与中继器成套回送。因空重车流结构不同,造成与主机配套的中继器多余且达到()台及以上时,车站请示列车调度员下发调度命令组织回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工区负责桥隧和路基设备、附属及安全检查设施的日常检查、观测及适量的保养工作。
在房屋附属消防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工作中,消防专用水箱一般要在规定期限内调水、放水,以防止出现缺水、阻塞、水质腐臭等现象。
()负责列尾主机管理、安装、摘卸、回送、电池充电和日常维护、维修、检测工作。
列尾装置附属设备主要包括列尾主机检测台、司机控制设备检测仪、电池充电器、机车车号确认仪、数据采集器、()、分析系统等。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轮机员在轮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发电机、废气锅炉、电气设备等,搞好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