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3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 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3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 )。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3年度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10%。发出材料的成本为60 000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2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为2 040元,乙公司同类物资的公允价值为84 000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 )元。
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6月1日正式营业,2016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6万人民币,并通过认证。当月货物不含税200万元人民币,外销取得收入120万美元(汇率为1:6.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税率为13%,则甲公司2016年增值税退税()万元。
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16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于2014年5月10日以一批商品换人乙公司的一项非专利技术,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另收到乙公司银行存款10万元。甲公司换入非专利技术的原账面价值为60万元,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该非专利技术的人账价值为()万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2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5万元,每件成本为3万元,协议同时约定乙公司未销售的商品不得退回给甲公司。乙公司按每件8万元销售给顾客。2014 年11月20日发出商品,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年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60件商品。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60件。甲公司2014年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份采购一批原材料,支付材料价款40万元,增值税税额5.2万元(增值税税率13%),另外发生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则甲公司购入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 )万元。
智慧职教: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10.2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4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8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15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2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 年 10 月销售自产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300 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 11.3 万元,包装物租金 3.39 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 %,消费税税率为 15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9年1月1日应确认的合同负债为()万元。
7、甲公司2020年5 月6 日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2000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当日甲公司收到购货方寄来一张3个月到期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则甲公司应收票据的入账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做出相应会计分录。(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计算结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活动: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18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50万元、市场价格为195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向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2%的股权。甲公司取得乙公司2%的股权后,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2)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60万元、市场价格为75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交付丙公司,抵偿所欠丙公司款项96万元。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月25日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符合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与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成本为80万元,累计摊销为15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成本为72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存货核算;甲公司另收到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设备相关的增值税税率为16%,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相关的增值税税率为6%。2×18年5月, 甲公司用一项账面余额为250万元,累计摊销为11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的无形资产—— 管理用软件系统,与乙公司交换一台生产设备,该项生产设备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已使用1年, 累计折旧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万元。甲公司发生设备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运输费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