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甲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在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一份遗嘱,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其死亡后将5000元留给女儿读书用。李四死后,其妻怀有身孕四个月。遗嘱是否有效?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几种继承关系不是本案涉及的有()。
甲为张某之孙,甲之父母离婚,甲随母亲生活。张某临死前立下口头遗嘱(遗嘱有效),将一块祖传玉佩由甲继承(价值50万元),但在甲成年之前由甲之父保管。甲之父将该玉佩赠与未婚妻刘某,刘某不小心将玉佩摔碎。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老人林某70岁,亲笔写下遗嘱:“三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林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处,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某某路某某号,由林文继承。”老人亲自签名,署明年月日,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江某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摩托车由大儿子继承,在临死之前却将该摩托送给生前好友。关于江某遗嘱中有关大儿子继承摩托车的部分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江某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摩托车由大儿子继承,在临死之前却将该摩托送给生前好友。关于江某遗嘱中有关大儿子继承摩托车的部分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死后给儿子小王继承,但不久后老王却将房子卖了。这种行为属于()。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张某所作的遗嘱界定,错误的有()。
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XX路XX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某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说法正确。
甲生前立有遗嘱,在其死后,遗产由儿子乙继承,但乙先于甲死亡,乙的儿子丙该用何种方式继承该遗产()。
某乡的老王1986年在集镇上购买了一个商场,该商场建于1981年。2001年1月1日老王在临终前立下遗嘱:该商场的产权由他两个儿子继承。立遗嘱之时老王还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了该商场的价格,结果价值5077元。老王死后他的两个儿子共同出资利用半砖墙把该商场一分为二,之后他的大儿子想把他得的那一半商场卖给他的弟弟,他弟弟也想购买。如果从立遗嘱之时到委托估价之日(2001年2月10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行情未发生任何变化,则: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2007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2008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中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2010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 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财产。法院应()。
刘素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和母亲住在一起,照顾母亲的饮食起居。刘素云在世时曾立过一份遗嘱,表明自己过世后,现在的住房归大儿子一人所有,并把遗嘱做了公证。刘素云过世后,两个儿子为房子问题发生了争执,此时小儿子也拿出一份母亲生前的遗嘱,上面写明房子归两个儿子共同所有,并且这份遗嘱是写在公证遗嘱之后。刘素云的小儿子认为,房子的归属应该以母亲的最后遗嘱为准,而大儿子则认为应以公证遗嘱为准。请问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老刘,76岁,儿子在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遗产分配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2间房给大儿子,西边2间留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给女儿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因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由于1994年2月在有2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由女儿继承,西边房屋2间仍归小儿子继承。不久,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该如何处理 ?()
老刘,76岁,老刘的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遗产分配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房产◑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李某和张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病逝后,李某立下遗嘱:“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以此为证。”李某去世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①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②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③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④李某的遗嘱无效,房屋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6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遗产。下列说法错误的有()。I.遗嘱无效,儿媳有权分割遗产Ⅱ.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儿子应继承的遗产由儿媳和孙子继承Ⅲ.遗嘱无效,应给儿子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分割遗产Ⅳ.遗嘱无效,但儿媳无权分割资产,应由孙子代儿子继承遗产
老刘,76岁。老刘的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没有留下遗嘱,在遗产分配时,儿媳妇认为必须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拒绝老刘继承儿子的任何遗产。儿媳的做法()
唐某在遗嘱中立有以下内容,哪些符合法律的 规定?()A.将自己的藏书全部赠给自己的学生甲B.自己所有的房屋由女儿继承C.将自己的存款全部捐赠给某山区贫困小学D.自己生前所著小说的版税由儿子享有
钱总于2021年1月10日经公证机构办理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大女儿继承。同年3月2日,钱总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二女儿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4月3日,钱总因病被小女儿送至医院急救,钱总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小女儿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钱总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先生遗产的继承权人?()
张爷爷在病房里写下遗嘱,自书遗嘱内容如下:“因大儿子死了,其媳妇经常生病,又带着俩孩子,生活非常困难,二儿子和其媳妇都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我死后,就把遗产全部交由大儿子的两个孩子继承。”该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