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盘人在发盘中没有受约束的意思,则不构成发盘,而只是邀请对方发盘。()
某项发盘于某月11日以电报的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之后的13日,发盘人以传真告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在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这在法律上属于发盘的()。
某项发盘于某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之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我国某出口公司于6月1日以电报形式对美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对方于9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美商的接受通知,此时()
某公司10日向外商发盘,限15日复到有效。外商于14日用电报表示接受我方10日电,但我方于16日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此时()。
我某进出口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用特快专递向美国ABC公司发盘,限2014年3月29日复到有效。3月25日下午3时同时收到ABC公司的表示接受的特快专递和撤回接受的邮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项接受()。
我国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购某商品,不久外商发盘,有效期至1月22日,我方于1月20日回电,价格若能降至56美元时可以接受,对方未有反应。1月21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传表示接受对方发盘。由于接受未超过发盘所规定的有效期,此项交易达成。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我某进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接到外商发盘,有效期为7月22日。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其发盘,但对方一直没有音讯,后因行情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声称已开出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发货,否则要我方承担违约责任。问:若你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
我方6月10日向国外某客商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方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
我方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我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外商于7日发电报接受。由于电报传递延误,该接受电报9日才到达我方公司。鉴于市价上涨,我方公司立即回电表示拒绝,外商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有效成立,而我方则不同意达成交易。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分析此项交易是否已经达成?
美国A供应商10月2日向我国B进口商发盘,以每打86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500打,限10月15日复到有效。我国B进口商10月7日收到。10月8日美国A供应商发现问题,向我国B进口商发传真要求撤销该发盘。 问:该发盘能否撤销?
某项发盘于8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
国外某买主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接受你方12日发盘请降价5%”,此来电属( )环节
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我国某出口公司于2019年1月5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7日复到有效。对方于6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与11日才收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发出接受通知,由于公司亦未表态,那么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
某项发盘于2019年1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1月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 。
我6月10日向国外某客商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
国外某进口商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接受你方16日发盘,请降价1O%",此来电的性质是()
我国某出口公司于某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9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那么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
某出口公司于星期一向美商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对方于星期三向我方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星期天才收到美商的接受通知,对此接受只有发盘人毫不迟疑地表示接受,该通知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案例分析题 5.某年,中国某出口商以CIF魁北克价格向加拿大某进口商出口500公吨核桃仁,由于核桃仁属季节性商品,进口商要求且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装运不迟于10月31日,不允许分装和转船,到达日期不得迟于11月30日。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于天气恶劣,班轮于12月5日才到达魁北克。因此,进口商拒绝提货,除非按货物总价值打20%折扣以赔偿进口商所发生的损失。经过多轮痛苦谈判,该交易以出口商损失360,000美元,即货物总价值的15%折扣而告终。问:(1)该合同是否属于装运类合同?(2)该案例的症结何在?
某项发盘与某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再此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