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事故中直接损失的汽车零部件属于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燃、润料及其他车用液体、气体、固体材料。()
行包事故中物品损失价值二百元以上(不含二百元)至一万元的为一般事故。
托运非保价行包发生损失的,最高赔偿额一般不超过每千克5元。
货物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款额在()元以上未满10万元的为货运一般事故。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价值和处理事故所支出的费用合计。下列损失或费用中,不能列入直接经济损失的是()。
货物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款额()万元以上的,属于货运重大事故。
对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应当追偿相应的损失费用,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的追偿比例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15%、同等责任10%、次要责任5%。一次责任事故最高不超过4000元。
铁路运输企业承运的行包、货物的损失费用属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货物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款额在10万元以上未满()的,属货运大事故。
对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应当追偿相应的损失费用,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的追偿比例为:全部责任20%,主要责任15%、同等责任()%、次要责任5%。一次责任事故最高不超过4000元。
对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应当追偿相应的损失费用,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的追偿比例为:全部责任20%,主要责任15%、同等责任10%、次要责任()%。一次责任事故最高不超过4000元。
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元,应定为电力生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损失费、行包货物损失费、行车中断损失费和事故应急处置费。
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其他影响和损失的铁路交通事故,列为()事故。
发生行包物品损失(包括其它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不足三万元的,属于()问题。
矿山工程中,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包括30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认定为()。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行包物品损失价值一万元(不含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给予直接(全部、主要)责任者离岗培训3个月以上。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行包物品损失(包括其它直接损失,以下同)价值超过三万元(不含三万元)的;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班组长()的组织处理并给与行政记大过处分。
发生行包物品损失(包括其它直接损失)价值在200元及以上不足5000元的,属于()问题。
矿山过程中,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包括30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认定为()。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行包物品损失(包括其它直接损失,以下同)价值超过三万元(不含三万元)的;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班组长()的组织处理并行政记过处分。
行包事故中物品损失价值一万元以上(不含一万元)至三万元的为大事故。
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一般火灾事故,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每件减()分。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其他与事故直接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