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汇收支申报系统中创建单位基本信息后,开户信息必须由本机构的()维护,否则系统将无法进行申报。
外汇收支申报系统(FPRS)主要承担()功能。
居民客户通过邮政银行柜面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单后,由柜员将单据上申报信息录入外汇业务系统,该申报过程称为()申报
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
外汇收支申报“基础信息”是指从招商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中采集到的跨境收支交易和贸易进出口核销所需的境内收支交易信息,具体包括()。
非中国居民通过()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由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我行外汇收支申报系统(FPRS)承担的主要功能为()
以下哪些应填写在“外汇收支申报系统”中的“其他金额”栏位?()
申报主体应于经办行发出通知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经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反馈给银行。各行应于收到反馈信息的当日将经申报主体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逐笔通过外汇收支申报系统导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并于第二个工作日中午()之前传送至外汇局。
通过外汇收支申报系统报送机构申报主体的申报信息必须先在系统中存在该申报主体的(),否则系统将报错。
对于通过BANCS或GTS系统采集基础信息导入外汇收支申报系统的申报业务,各申报行可在业务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外汇收支申报系统补录该机构的申报、核销数据,申报、核销数据录入必须在基础数据完整并可报外管的情况下才能录入。
金融机构标识码是银行版和外汇收支申报系统区分各机构国际收支申报数据信息的唯一标识,也是外汇收支申报系统和周边业务系统产生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和核销专用号码的唯一标识。
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当日导入申报系统银行端成功,但次日外汇管理局或银行自身发现申报信息有误,原经办行柜员可以调用“8541国际收支数据维护一-收款”交易或“8542国际收支数维护二--付款”交易,操作类型选择(),同时录入补录操作类型选择“c-修改”或(),对原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收款的,应填写()
银行向外汇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报送信息时,如果基础信息中()改变,银行应先将原基础信息删除,并说明删除原因,然后按新的申报号码重新生成基础信息并进行申报。
银行向外汇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报送信息时,若()修改,则可以先将原基础信息删除,并说明删除原因,然后按新的申报号码重新生成基础信息并进行申报,也可在原基础信息基础上对申报信息/管理信息重新申报。
所有涉外收付款业务,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将基础信息录入或导入外汇收支申报系统。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信息包括:()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包括()、()和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规定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向外汇局报送信息。()
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在我行FPRS录入()
以下哪些不应填写在“外汇收支申报系统”中的“其它金额”栏位?()
企业申请贸易项下对外付汇时,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
如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国际收支申报模块中已经存在,并显示为已经过外汇局核查,且与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关键要素一致的,业务人员可通过我行国际结算申报系统将该申报主体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导入外汇局国际收支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