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组织生产建设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该国家标准的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年进行一次。
依据《广西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管理标准》5.5.3规定,重大缺陷()之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半年内安排处理。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按《交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岗位责任认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根据严重程度,不良后果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轻微四级后果,其中就重大后果以下哪项描述不准确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规定。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及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长件货物是指货物单件尺度超长、超宽、超高在以致货物装卸时受到限制,不能正常使用一般的装卸设备进行装卸的货物。国际标准规定:单件长度超过()的货物为超长件。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件货物是指单件货物重量过重以致不能正常使用一般的装卸设备进行装卸的货物。国际标准规定:单件重量超过()的货物为超重件。
“一案三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也是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框架,其中,“一案”是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三制”分别是公共危机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法制。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是:
重大项目及事件管理暂行规定,重大作业执行部门到位标准,设备管理部门的()必须到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现()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规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 )规定。
依据《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华电国际生〔2013〕914号),根据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编制规范本企业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安全管理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工作奖惩等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行政正职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批准后执行()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的规定,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每一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达到一级标准,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的基础上,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
下列不属于应急管理工作 “一案三制”中“三制”的是()
A-A-A-0032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