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立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的核准日期起,3个工作日后正式生效
欲到人民银行开立的核准类账户需先在我联社进入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录入账户信息,但必须在()内到人民银行办理开户事宜,超期后录入的账户信息消失。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进行审核。
核准类账户,应于()内将存款人开户申请书(三联)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报送人民银行。
存款人申请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银行应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存款人申请撤销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后,开户社应于()个工作日内将开户许可证及销户申请书交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存款人申请变更()信息时,开户银行应在接到变更申请的2日内,将相关的变更资料报送当地人行核准。
开户社在收到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属核准类账户的要收回开户许可证。
对于核准类结算账户,核心银行系统将对账户自动进行不收不付冻结,需经人行核准()个工作日后,通过“7050对公账户开户激活”交易进行账户激活后使用。
税人申请房产税核准类优惠业务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转()按规定程序办理。
存款人申请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开户银行必须将如下()资料报送当地人行。
存款人开立核准类账户,开户行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开户申请资料报送当地人行核准。(×)
存款人申请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的,存款人在()个工作日内应向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开户银行于()个工作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对于非核准类账户应自撤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撤消操作。
存款人申请撤销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先由开户银行在ABIS系统将该账户予以销户,并于()个工作日内将开户许可证、存款人密码信息及“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送达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存款人申请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存款人在()个工作日内应向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应于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非核准类账户必须在开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存款人申请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开户银行不必将如下()资料报送当地人行。
待核准类账户需变更时,银行机构要在()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书面相关资料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核准类账户变更资料审核通过后在“变更申请书”上签章,交会计主管审批签字后,将“变更申请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
非核准类账户、核准类账户必须录入人行账户管理系统。
对于核准类账户因手续凭证有误或不全未通过人行审批需要销户的,必须由客户提供销户资料。()
在受理核准类对公账户开户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完成账户行内处理流程()
账户信息批量变更时,如批次中存在核准类账户,受理行应在人行核准日(含)之后至迟收到人行核准回执次工作日,查询到该笔“”,录入印鉴启用日期、开户许可证号码,补传资料,点击提交,由系统自动完成支票影像系统的印鉴启用日期赋值和核心系统的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