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在货物劳务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6年某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1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20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200万元,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免抵退税额为()。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出口时免征增值税并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到岸价。
出口退税是指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与流通中所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以增强出口竞争力。
外贸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如果采取作价销售方式,那么在申报退税时,应按以下哪种方式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的税额()
评估人员审核某轮胎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行“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填列7500000元,则该企业生产的货物可能免增值税的是()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属于只免税不退税的范围。
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在货物劳务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向( )<br/>A、(出口货物离岸价)+(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B、(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C、(出口货物到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D、(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退税率)X适用税率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为准。()
【计算题】2018年1月A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保税进口料件一批,到岸价格400万元,海关暂免征税予以放行,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1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238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出口离岸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200万元(不含税)。该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的税收政策,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 要求:计算当期应缴纳或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免抵税额及实际留到下期抵扣的税额。 (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23 %;假定上述货物内销时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1%)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如果货物劳务服务的国内收购价格或出口价格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该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政策是()。
某企业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合同,2020年4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65%,完工产品内销时适用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按照实耗法计算,该企业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万元。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政策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办法
外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一律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抵扣。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5月31日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
生产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免税政策,对其耗用的国内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