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贸易方式主要有()。
在国外料件加工复出口的贸易方式中,从手续的方便程度、纳税成本的角度分析,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
下列货物的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有()。
需做来料加工后复出的货物可以存放在保税仓库。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出口时免征增值税并退税。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属于只免税不退税的范围。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其正确的程序为
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出口业务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横毁导致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性和加工制成品内销,应当:()
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被称为: A.异地加工贸易 B.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C.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 D.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结转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存在()情况的,其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一律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向( )<br/>A、(出口货物离岸价)+(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B、(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C、(出口货物到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D、(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退税率)X适用税率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为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
【计算题】2018年1月A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保税进口料件一批,到岸价格400万元,海关暂免征税予以放行,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1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238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出口离岸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200万元(不含税)。该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的税收政策,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 要求:计算当期应缴纳或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免抵税额及实际留到下期抵扣的税额。 (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23 %;假定上述货物内销时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1%)
自2014年6月1日起,缴纳义务人受外贸公司委托加工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免征基金的,是由委托方收回后复出口的且其海关贸易方式包括()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如果货物劳务服务的国内收购价格或出口价格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该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政策是()。
出口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下列出口企业存在相关情况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该情况包括()。
某企业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合同,2020年4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65%,完工产品内销时适用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按照实耗法计算,该企业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万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一律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
生产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免税政策,对其耗用的国内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