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多久撤回国际申请?
根据PCT,在国际阶段中未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指定局)的期限是()。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如果指定了中国的发明专利,自优先权日起()内应当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
申请人应在不迟于自优先权日起()届满之日,向每个指定局提供国际申请的副本及其译本。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不应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7条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受理局提交了优先权文件或者向受理局提出制作优先权文件的要求,作为指定局的专利局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本人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撤回优先权后,已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视为撤回的在先申请不得因优先权要求的撤回而请求恢复。
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有多个申请人的,对不同的指定国可以写明不同的申请人。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之后,不可以撤回优先权要求。
国际申请中有关优先权的审查,对于不是向专利局提出的在先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为申请人有权要求优先权:()。
《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就可以撤回。()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可以撤回。()。
如果一份国际申请要求了优先权,则申请人必须提交优先权文件。
专利申请人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专利申请。
就指定国而言,如果申请人依该国本国法因为不是发明人而没有资格提出国家申请,指定局可以驳回国际申请,目前()的国家法有这样的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指定局根据申请人的明确的请求,可以在任何时候处理或审查国际申请,即使国际申请在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期限届满前。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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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