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人明确要求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第41条作出的修改为审查基础的,可以在提交原始申请译文的同时提交修改文件。
申请人在国家公布准备工作完成之前办理改正译文错误手续的,专利局应当公布改正后的文本。
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公布的说明书的内容为原始提出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译文、摘要的译文。
专利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基本撰写要求是什么?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7条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受理局提交了优先权文件或者向受理局提出制作优先权文件的要求,作为指定局的专利局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本人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在国际阶段申请人声称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作出修改,但未被审查员采纳,因而没有作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附件传送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再将该内容作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修改向专利局提出。
申请人声明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作出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作为审查基础,并且该修改的国际公布使用外文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最迟在什么时间之前提交其译文?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只能是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9条经过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
修改是在进入国家阶段时提出的,在修改说明上方应当注明“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第41条)作出修改”的字样。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如因()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
在国际阶段虽然提出过,但是由于不符合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6条的规定而未被国际局接受的修改,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可以再作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修改提出。
2013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位列第(),这体现了我国的创新能力的新提高。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相关规定,国际专利申请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于2011年7月1日提交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1年11月15日被授予专利权,其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包括独立权利要求1及并列从属权利要求2、3,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删除了原权利要求1-3,将从属权利要求2、3合并形成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3年7月30日作出审查决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基础上维持该专利权有效,且双方均未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申请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作出过说明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予以指明,该指明应当包括指出记载保藏事项的文件种类,以及必要时指出有关内容在文件中的记载位置。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李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为由驳回了该申请。李某提出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页。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出: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2)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有()和权利要求书。
下列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如果一个组合物中某组分的上限值+其它组分的下限值大于100%,即权利要求的数值范围中存在不可能实施的数值,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不可能通过修改的方式克服此缺陷,否则会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的日期。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有权享受一次修改的机会。以下有关该修改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防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实质内容确定,但不严格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