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甲公司以CIF价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一批变形金钢玩具的合同,合同总价13.7万美元,货物运输应当投保一切险,价款采用货到汇付的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美国公司将共11,200包货物装上承运人丙公司的一艘货轮,船长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货到目的地,经中国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发现下列情况:(1)因2360包货物包装破损,部分玩具漏出,因挤压受损;(2)实收货物11,020包,短量180包。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哪些?
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湿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楞纸箱,再装入20英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无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无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运输完全属于正常运输。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甲进出口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一份进口黄金首饰的合同,货从横滨装船运至香港,再从香港换装火车运到中国内地,申报时,该报关单的起运国应为()。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单据。
福州鞋帽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与德商签订了5000双旅游鞋的合同,跟单员小王在生产工厂(广东漳州星光鞋业有限公司)跟单过程中,发现有可能逾期交货,因此,他可以()从而赶上原定的交货时间。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葡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Incoterms@2010)的贸易术语。后该批葡萄经由法国某船运公司承运。承运船舶到达中国上海港后,经中国公司检查发现部分葡萄因受潮霉变,另外还严重短量。问针对上诉情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我国某公司签订一CIF出口合同,合同中未规定保险险别,卖方向我国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时至少应投保:()
我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彩色电视机500台,我国与该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该合同采用装运港船上交货CIF(Incoterms@2010),对此合同,下列各项中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买方对投保无特殊要求,我公司只需投保()
某公司业务员,超越公司的授权范围,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一份,在相对人知情的情况下,该合同为()。
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最晚装运期为5月31日,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2日”。A公司备货出运,于5月25日取得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A公司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
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湿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楞纸箱,再装入20英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无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无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运输完全属于正常运输。保险公司对该批货损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我方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我国某出口公司于2019年1月5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7日复到有效。对方于6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与11日才收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发出接受通知,由于公司亦未表态,那么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
8. 我某公司与法国客户按CIP条件签订一份圣诞礼品的出口合同。由于圣诞节货物有销售季节性,因此我方在合同中不但要规定装运期,还要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Latest shipment 31st, May, L/C validity till 10th, June.”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5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单据。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 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5月31日 ”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5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单据 。
一份CIF合同下,合同与信用证均没有规定投保何种险别,交单时保险单上反映出投保了平安险,该出口商品为易碎品,因此,( )。
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投保险别,我公司可以投保( )。
我某进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自行车的合同,规定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我方收到德国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上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规定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某公司程规定:公司的法入代表为王某,公司签订 200 万元以上的合同必经过董事共同决议,后王某擅自以公司名义与第三人李某签订份一份万元的合同。王某的行为:()
我公司与荷兰商人签订一批农产品出口合同,条件为CIF安特卫普,装运期为10月。我方因货物到达港口稍晚,装完船后的日期已经是11月5日。为了使得顺利收汇,我出口商与船公司商定出具了已装船日期为10月31日的海运提单,请问这种做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