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指由()负责,国家以立法形式聚集社会经济力量,配合社会财力,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给予经济和物质帮助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和制度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员工福利的论述内容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③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④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
60周岁以上无收入的老人与成年丧失劳动能力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符合低保条件老人和子女共同享受低保待遇并参照()人员享受分类救助。
()是国家立法建立的,对在经济活动中因工伤致残,或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以及对职工因工伤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对员工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得到一定物质帮助的制度叫做()。
据日本社会保障规定,失业完全无收入者,每月可领到一定数额的失业补助金。丧失劳动能力及无人赡养的老人,除每月可领取补助以外,房租减收,用水、看病免费,市内交通费70岁以上全免、以下减半,若有未成年的子女,还另外增加补助金。凭这样几条,足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根本无需上街去“流浪”。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在我国“九五”计划所使用的概念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对社会成员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能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程某有成年子女甲、乙、丙三人,2008年收养了5岁的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程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与程某共同生活。2010年程某死亡,因分配遗产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接近“数额较大”起点,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救济。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什么是法定继承?
()保险是指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的社会保险制度。
在“十,五”规划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有()。
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村的两个儿子却长期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
判断: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起点,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判断题】“社保”全称为社会保险。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问题:(1)什么是法定继承?(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父母去世后、老夏把未成年的弟弟抚养成人,老夏夫妇育与一子一女,均已结婚生子、生活富裕。老夏现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下列人员中,对老夏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有()
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3人,其于2006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手续。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父亲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并长期和唐某共同生活。2010年5月,唐某死亡留有遗产,下列哪些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