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我向美国客户提供一批地毯,合同约定为深绿色。但备货过程中因原料供应与生产进度不匹配,导致该订单项下部分地毯无法完成生产。为及时完成合同,我方临时改用浅绿色作为替代颜色继续安排剩余数量产品的生产。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经双方认可的机构检验发现部分地毯颜色与合同有差异,但该客户并未提出异议,且回电表示会按时付款。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这种情形可以理解为买方已接受货物。

时间:2023-12-28 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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