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性质是()。
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犯罪行为,危害了()。
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即劳动教养。()
某私人书店经常向中小学生出售带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书刊,这种行为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什么行为?
当你发现某书店向未成年人出售淫秽色情书刊时,你可以向哪些机关或部门报告?请列举2个机关或部门。
只要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物品,情节严重也不会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在行李中藏匿淫秽书刊20本,在海关入境时被查获,经查证李某是用于自己观看,其行为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反淫秽书刊委员会抽样选取一些城市的“成人书店”作为观察点,在书店的外面设置隐蔽的观察点,掌握了经常光顾“成人书店”的人的特征,为制定相关对策提供了依据。这属于()
《刑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或暴力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行为构成()
《刑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的诲淫性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制作淫秽书刊等淫秽物品,屡教不改的,可以予以()。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定罪处罚。
林某是一出版社的负责人,为牟取暴利为出版淫秽书刊的外甥刘某提供书号,对林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收寄后,发现邮寄反动书刊、淫秽物品和毒品等,应通知()处理。
书店经常向中小学生出售带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书刊,这种行为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什么行为?
1936年10月,推动玉林五属抗日救亡工作的开展,中共郁江特委筹委会领导人陈岸、黄彰在玉林县城开办专营进步书刊的书店正式开业,店名为(),后改为“群生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