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4万元。2017年6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一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丙与丁达成协议,拟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丙书面通知甲和乙时,甲表示不同意,乙表示同意。有关此事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丙与丁达成协议,拟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丙书面通知甲和乙时,甲和乙均表示同意,并愿意购买丙的股份。有关此事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甲乙丙三家文化用品企业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它们起草了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为“东方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章程经甲乙丙审核后予以认可。2001年5月,东方文化用品筹备小组向市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并向工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法定文件,市工商局经审查后,认为该市文化用品企业已经达到市场饱和,故拒绝为东方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请问: 市工商局拒绝办理公司登记手续是否合法?为什么?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甲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购买设备若干台。后来因意见不合,三人决定不再设立。B公司向甲乙丙三人请求支付设备款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甲乙丙三人出资10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2010年7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在A省B市成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股份制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是二手房中介。房地产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必须以()名义进行,经纪业务由其承接。
2010年7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在A省B市成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股份制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是二手房中介。关于此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7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在A省B市成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股份制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是二手房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10年7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在A省B市成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股份制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是二手房中介。在经纪活动中,经纪人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服务商品,不仅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而且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因此提供服务的经纪人应当向享受服务的委托人收取合理的()。
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如下处理:()。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甲乙丙三人准备共同出资五十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公司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5日共同拟定了公司章程,10月5日全部缴付出资并取得验资证明,11月5日取得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11月7日向各股东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则依法,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间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15%,丙的出资占7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则丙可以实施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五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二人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家公司,制定章程时,甲未到场,有人模仿甲的笔迹在章程上签了名,后来四人签订了一份股份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