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今年40岁,考虑到退休还有几十年的退休生活,打算制定一个养老计划,以保证自己退休后财务稳定的生活。王某采用购买人寿保险的方式来保障自己退休后的财务需求,其购买了一份保险,从40岁开始每年缴付保费8000元,共缴付10年。王某自60岁开始,可每年从保险公司领取5600元的保险金,直至死亡。那么王某购买的保险产品是()。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死亡,保险公司必须进行赔付,但可以从赔付中扣除过期保费和利息。
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缴付首期保险费后,在宽限期届满仍未续缴已到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
两个或两个的人联合投保,联合被保险人中只要有一个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就给付全部保险金,保单终止;如果保险期满时,联合被保险人无一人死亡,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且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领取,此险种称()。
投保人李先生于2000年1月1日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一次性缴付保费50000元在扣除初始费用后,按当时的投资单位买人价买人若干投资单位。假设张先生每年可获得的毛保费收益率为5%,那么到2001年12月31日,张先生的保单账户价值为()。
假如人寿保险合同中无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是投保人在宽限期满后仍未缴付保费的法律后果。
假如人寿保险合同中无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投保人在宽限期满后仍未缴付保费的法律后果是()。
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客户申请了“生存保险金自动抵交续期保费”项目后,在保险合同宽限期,若生存保险金不足抵交一期保费,差额可通过续期银行自动扣款。
财产保险的1年保险期限是指从缴付保费的当日零时起,到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
万能保险合同约定的当期保费缴付后,经()同意,可以随时追加保费。
万能保险的特点包括(): ①万能保险一般提供最低投资收益保证; ②投保人购买万能保险,从第一个保单年度起就可以自由决定保费的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 ③如果账户价值能够支付保障保费及保单维持所需的费用,投保人也可以选择不缴纳保费; ④投保人在投保万能保险后,可以改变保险金额和死亡给付形式。
2009年5月,王某向L寿险公司购买了XX定期寿险,保险期间与交费期间均为20年,保单周年日为5月15日,每年需交纳保险费528元。与此同时,王某购买了XX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一次性交纳保费100元。接上题,若宽限期满,L寿险公司尚仍未收到王某缴纳的XX定期寿险第二年保险费,L寿险公司应做的账务处理是()。
按照《保险法》规定,宽限期为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日,或超过约定的期限()日。如果在此期间投保人补缴了保费,则保单持续有效。
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假如人寿保险合同中无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投保人在宽限期满后仍未缴付保费的法律后果是()
投保人按期缴纳保费满一定时期以后,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缴付保险费时,保险人可以把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借款,自动垫缴投保人所欠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张先生10年前购买了某公司的终身寿险,保额50万元,年交保费11,000元,该保单含有垫交保费选择权,张先生选择了保费自动垫交条款。现在距交费期满还有10年,保单已积累现金价值8万元,张先生今年的保费一直未交纳,且目前已逾宽限期,如果一直不交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于某投保某终身寿险,交费期限为二十年,约定每年5月21日交纳当年度保费,宽限期为60天,2012年7月5日于某不幸遭遇意外事故身故,当年度保费没有交纳,保险公司对该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某甲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交费方式为年交,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2015年3月1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如果发生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情况,自杀条款的适用以合同复效日为起算日。因某甲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由于超过宽限期而失效。2017年6月4日,某甲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费及利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2018年10月10日,某甲自杀身亡,其受益人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
2000年10月,雷某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支付方式为按年交纳,交费期的下一月为宽限期,宽限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宽限期届满后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保险单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条款中则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受伤或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投保人雷某同意并签了字,又交纳了第一年的保费。2001年续保。2002年10月,雷某因故没有及时交纳,次月仍未去交。12月初,雷某在出外办事途中遭遇车祸受伤,遂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第 63-64 题为套题:陈先生现年 55 岁,用趸缴保费购买了一个 10 年延期全额返还式终身年金,保费为 20 万元,每年给付金额为 2 万元。63.如果陈先生在 70 岁死亡,保险公司还应向陈先生指定的受益人支付()